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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级各类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宝鸡市卫健委《关于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宝卫医发〔2024〕1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拟定于2月23日(本周五)、2月26日(下周一)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审核地点:
金台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 1317办公室
(大庆路66号 金台市民中心)
三、审核方式:
本次区级审核采用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成功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2002年后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备案表);
4、试用期考核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生,提供《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
6、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7、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诊所备案证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单位公章)。
五、注意事项:
1、材料上传:上传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资料,图片内容清晰可辨。
(1)2024年新报考考生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2)对于2023年考区审核未通过考生,请自行修改撤换相应材料。
(3)对于2023年考区审核通过,但考试未通过考生(含实践技能和综合考试),须重新上传“试用期合格证明”和“助理升执业的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其余报名材料全部锁定,无需重复上传。
2、审核时间如有变动,将及时在“金台区卫健系统群”、“区级各医院管理群”、“金台区诊所群”内及“健康金台”通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考生。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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