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已出,金英杰医学小编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8日10时至2月21日24时。请报名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在网上报名,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2025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报名相关资料。上传报名资料明细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湖南医考网(网址:http://www.cndoctor.cn/)和“湖南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
3.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5年报考仍须网上报名并至考点进行现场审核,按时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
4.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一律在所在住培单位报名。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3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有报考考生需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报名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示教室(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试用单位所在地市州考点报名并现场审核。
2.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考生均在省直考点报名并现场审核。
3.因市妇幼保健院车位有限,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有自驾出行的考生尽量将车辆停在附近的停车场。
请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具体事宜可咨询考点办公室(电话0731-28682268)。
(三)考生须递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如试用期内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见附件2、附件3,填写后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张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40kb(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8.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9.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0.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还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样表见附件1)。
二、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类别 | 时间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025年6月14日-25日 |
中医类别 | 2025年6月14日-22日 |
口腔类别 | 2025年6月14日-19日 |
公共卫生类别 | 2025年6月14日-15日 |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5年,报考临床、中医(含所有专业)、口腔、公共卫生类别的考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均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具体考试地址见准考证),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成绩限当年有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医学综合考试
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均为计算机化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各类别考试时间
时间 级别 | 8月22日(星期五) | 8月23日(星期六) | 8月24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
临床类别 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临床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中医类别 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中医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口腔、公共卫生 类别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乡村全科 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备注:“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
(二)加试部分(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
时间 级别 | 8月23日(星期六) | |
11:05-12:05 | 11:05-11:35 | |
执业医师 | 军事医学 |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
执业助理医师 | 军事医学 |
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一年两试”考试时间
我省2025年继续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级别 | 11月8日(星期六) | 11月9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4:00-16:00 | 9:00-11:00 | 14:00-16:00 | |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 第一单位 | 第二单元 | 第一单位 | 第二单元 |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位 | 第二单元 |
四、报考相关事宜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原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学籍档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
(二)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助理医师至8月31日前注册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助理医师至8月31日前注册满五年,均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现场审核时,将对报考考生学历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需提交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考生学籍档案。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现场审核时不予受理。
(四)取得我省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在我省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可报名参加相同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取得我省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六)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为院前急救或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为院前急救或儿科,可报考短线医学加试。
请考生在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时,务必确保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在现场审核和考区复核中发现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第七条处理。考生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均须关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株洲卫健”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二)我省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各类别考生应于2025年6月28日后在湖南医考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在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2025年实践技能免考考生按相应标准同步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请及时关注湖南医考网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具体缴费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南医考网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或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和湖南医考网查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考试大纲及考试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湖南医考网网址:http://www.cndoctor.cn/。
附件: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
附件1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月日毕业于学校专业。自年月起,在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 证件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 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 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 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件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 证件有效期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 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 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 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
金英杰医学教育 (jinyingjie.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07444号-3 京ICP证160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88号 京网文(2017)9355-1061号